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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副省长李小鹏受代省长王君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了《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截至目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已经制定32项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补征补缴预算内外收入4.58亿元,下达应拨未拨的财政资金1.96亿元,追还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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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fined调整账户279.61万元。
今年2月到6月,省审计厅对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在今年7月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做了报告。随后,省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李小鹏说,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经委、省工商局采取了措施积极整改。
截至今年10月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已补征采矿权价款19328万元,补征土地出让金8714.06万元,补征矿产资源补偿费15860.06万元。对部分省级部门单位房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的问题,省林业厅所属省林业干部学校、省国资委所属产权事务中心和省工商局所属4个单位已将房租收入189.68万元上缴省财政。对部分省级单位违规收费、摊派的问题,省工商局已责成朔州市工商局将收取的赞助费102万元退还有关企业。
李小鹏说,对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足额筹集和使用社保基金的问题,省劳动保障厅制定了措施,积极整改。
关于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欠征社保基金的问题,省劳动保障厅已督促运城、晋中两市清收欠征基金165.98万元,其余的市已经制定了清欠计划。对16个社保经办机构隐瞒当年社保基金收入1.2亿元问题,目前已经全部补记收入。部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人事部门将社保基金321万元用于本单位经费支出的问题,太原、大同、长治3市和稷山、绛县等5个县已采取措施归还了基金。省本级和部分市县的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没有清理追还以前年度出借、挪用的社保基金,省本级和河津、吉县、安泽、盐湖区已经收回146.7万元,其余出借挪用的社保基金,有关市县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收回。 (徐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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