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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新近出台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强调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三年在校学习生活的成长记录,要认真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为今年初中生能否毕业和普通高中能否录取提供依据。评价结果将载入2008年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档案,2008年高一新生注册备案时市教育局将逐一审验新生评价表。 今年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时间统一定为4月7日—5月25日,班级评价统一在5月23日—5月25日完成。 今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仍按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太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要求的目标、原则、内容、方法、程序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太原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予以体现。 具体形式为四种: 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用200字以内的语言文字描述。 二是基础性发展目标,共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分别给予A、B、C、D四个等级的评定结果,C等以上为合格,慎重评定D等。等级评定的优秀率实行统一的最高比例限制,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为A等的学生不超过本校年级学生总数的60%,学习能力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40%,交流与合作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60%,运动与健康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50%,审美与表现评定为A等的不超过50%。 三是综合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综合课程的具体项目和原始学分。 四是学科课程学习发展目标,记录学生学习学科课程的期末考试原始成绩。 ◇相关链接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地发展的重要举措,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评定初三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参考条件,也是优质高中定向分配各初中学校招生指标推荐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市教育局要求,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严禁学校搞临时突击,严禁评价工作由班主任教师包办代替。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增加评定工作的诚信度。各学校要设立评定工作专线电话,设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学生的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 岳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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