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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政府门户网讯(午首卓 罗海峰)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消防工作新格局;近日,临汾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07]103号),全力推进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立足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处置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协调公安、发改委、财政、劳动保障、交通等职能部门把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平安、文明创建活动以及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二是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经费投入,落实保障措施,尽快将公安消防业务经费及专职消防队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装备购置、营房建设等专项经费,确保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正常运转。同时要制定并落实专职消防队员的招收、培训、管理、待遇、奖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政策和规定。
三是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制定详细计划,稳步推进消防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公安消防部队及专职消防队伍的装备水平,尽快落实专项经费,年底前为所属公安消防部队及专职消防队伍配齐配足各类器材装备,确保部队正常执勤战备;二是全市12个重点镇及人口超过10万人的建制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2009年前必须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它集镇、乡镇工业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三是协调和督促建设、规划等部门,加快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四是要求各县(市、区)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立足实际,深入调查,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虚夸成绩。市政府将将此项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责任书内容,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目标,逐级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制,完成队站建设及合同制人员征招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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